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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区检察院“弹劾”两环保不达标企业

发布时间:2015-05-05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检察院“弹劾”两环保不达标企业

  公众全民讯(李婧 江安)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依法对两个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防止“脱管”现象发生。

  今年以来,广安区检察院加大对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空间。4月下旬,该院通过网络平台收索,发现原广安区辖区内有两家企业因环保不达标而受到了行政处罚,是否到位、整改不得而知。于是,派员到区安监环保局了解详细情况。该局负责人作了解释,由于分区原因,广安区对受罚的两企业已不具有管辖权。同时表示,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配合,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要坚决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按照管辖权限,日前,广安区检察院已将这两起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到前锋区检察院监督。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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